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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连线法官”问答火爆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日期:2009年04月25日 点击数: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凃莉 实习生黄玲 靳炳星)明日(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日上午,本报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通的“网民QQ连线法官”火爆开场,数十名网民踊跃与法官交流。

  上午9时30分,武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知识产权庭庭长李艺虹,副庭长何震、孙文清及审判员许继学一打开电脑,网友们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提问便扑面而来。

  网友咨询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不仅覆盖了传统的专利、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领域,还有驰名商标侵权、域名争议、计算机软件侵权等新型纠纷。

  热播电视剧侵犯著作权?

  ——法官说如何打知识产权官司

  网友Parkinglots:叔叔生前写了本小说,名字叫《秘密战线》,在网上发表,我们发现目前正在全国热播的某部电视剧与这部小说有很多类似情节,我们可不可以告其侵犯著作权?

  法官:著作权只保护表达方式,不保护思想。这就要看你叔叔的小说与这部电视剧的构思即表达方式是否相同。如果说仅仅只是素材相同,而具体的表达方式不同,则不构成侵权。

  网友Parkinglots:但是写的故事情节还有很多对白都一样,如果我要告他们侵权到哪里去告?可以在武汉告吗?

  法官: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有可能构成侵权。到哪里告,要看这部电视剧的著作权人在什么地方。由于该剧全国播放,武汉也可算作侵权地,你在汉可诉讼。

  网友Parkinglots:索赔金额怎么确定?是不是根据热播剧所赚的钱来确定?

  法官:因为对方获利多少及给你叔叔造成的损失,均难以核实。建议按法定赔偿提请索赔,比较妥当。

  外地工地使用的施工机械侵权?

  ——诉专利侵权应提交哪些证据

  网友荆楚行:我公司拥有多项施工机械发明专利,现在发现安徽一处工地上有侵犯我公司专利权的施工机械,应如何向法院提交证据?

  答:你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或者产品使用施工单位的注册地、或者生产单位所地法院起诉。由于你所介绍的侵权产品属大型机械设备,你可以先通过公证机关进行拍照公证,向法院先提供基本侵权证据后,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固定侵权证据。你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能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你需要提供担保财产。因此,应注意控制诉讼风险。

  其他连线问答

  网友kingwang:我是一家家装设计公司的负责人,一客户在咨询过程中从我公司拿走设计思路构图后,不与我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却按我公司的设计思路进行装修。我公司应当如何维权?

  法官:首先你必须证明设计方案是由公司首创,其次要证明对方使用的设计方案与你公司的设计方案相同,在上述证据固定后,可直接与对方进行交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网友大虾:我在我的博客中发表了一篇文章,多个网站未经本人同意擅自进行转载,我该如何维权?

  法官:你可以先向该网站发送侵权警告函,让其在一定的时间内删除转载的文章,如果对方仍不删除,这时你可以向请当地的公证机关对侵权网站转载你文章的行为进行公证,然后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网友zzzz:有人托我问“买盗版碟犯法吗?”

  法官:首先卖盗版碟是违法行为。作为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盗版碟,如果权利人一经发现,可能会起诉你构成侵权。

  网友飞熊:我要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案件起诉是不是必须到中院?区院可以吗?

  法官:武汉地区去年指定了江岸区法院可以受理该区域范围内的一审知产民事案件(专利纠纷除外)。其他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都在中院受理。

  知识产权保护应灵活有度

  昨日,法官们指出,当前经济危机下,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应注意不同经济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以保障社会效益。比如说,某公司大量生产某种产品,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国家税收,但是构成侵权,如果直接判决停止侵权,会对社会造成经济损失,可以判决不停止侵权行为,但应当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编辑附言:在本次活动中,法官们感觉,对于咨询解释类互动沟通,网上文字交流比普通的电话语音交流更具优势,不仅方便相互准确理解,也便于整理留存。网友们也有同样感触。本报此后也会就其他热点问题,采用网络连线形式进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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